湖北 主动作为 创新服务管理举措

2020-07-30 09:18 人民公安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公安监管部门以拼搏牺牲打赢了监所防疫阻击战、攻坚战。随着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湖北省公安监管部门主动作为、自我加压,在坚守防疫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因势调整工作措施,积极服务诉讼,努力将监所疫情防控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

高度重视,强化服务诉讼意识

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政法各部门执法办案工作迅速恢复,监所保安全和保服务任务日益加重。对此,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分管副厅长胡甲文多次召集监管、刑侦、法制、科信等部门研究,3次召开全省监所防疫调度会,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及时研究调整监所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服务刑事诉讼机制措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及监管部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克服困难、主动作为,统筹做好监所防疫和服务刑事诉讼工作。

统筹兼顾,积极探索长效举措

着眼防疫常态化,湖北省公安监管部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服务,积极探索防疫、服务新举措。一是调整监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下发《关于适度调整湖北省公安监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调整监所勤务机制,安排民警出所轮休;新入所人员隔离期由“两个24天”调整为“两个14天”,加快流转速度;恢复讯问会见,远程视频办案为主,有序保障扫黑除恶等重大案件面对面办案。二是加快推进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建设。全省看守所及新收人员集中关押场所全部开通远程视频讯问,全部落实讯问室、律师会见室物理封闭隔离。三是制定服务扫黑除恶“七条措施”。要求全省公安监管部门进一步克服困难、主动作为,腾仓扩容、优化体检、改善条件、改进服务、优化防控,全力保障讯问、会见、开庭等需要。

慎终如始,规范管理精细防控

在始终坚持监所防疫高于社会面、湖北高于全国其他地方“两高”标准和始终坚持封闭管理、核酸检测、过渡隔离“三个不变”措施的基础上,湖北省公安厅监管总队要求监所防疫向京津冀看齐,再次强调民警每班集中隔离备勤不少于14天,上岗前必须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新收人员严格落实肺部ct、核酸检查和血清抗体检测,集中隔离期满14天后,需再次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监管总队制定下发《湖北省公安监管部门“防疫情、保安全”规范管理示范监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网上巡查、包片督导、等级评定为抓手,以“十佳示范、百所同创、千室文明”为活动载体,部署全省监所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管理示范监所创建活动,推动全省监所整体管理水平提升。

监管总队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典型培树,通过组织新闻媒体深入监所一线采风,开辟公安监所“党风廉政建设”、“疫言堂”、战“疫”先锋等专栏,积极宣传公安监管民警先进事迹。同时,继续执行省公安厅对公安监管部门战时“三项激励措施”,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提振精神,鼓舞士气,激发监管民警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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