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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03-02 11:15 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监狱局、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统筹规范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同一信息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的问题,切实提升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司法行政信息工作的主要问题

信息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发现突出问题、收集社情舆情、提出对策建议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领导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工作动态的重要手段。从近年来省厅收到信息的情况看,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信息报送数量少,一些地方、单位存在迟报或漏报现象;二是信息结构不合理,动态类特别是会议类信息居多,调研类信息较少,不符合上级信息需求,以致采用率低。三是报送渠道不畅,同一稿件需要多头报送。四是人员变动大,采编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有的地方信息员工作岗位调整,新接手人员不熟悉情况,出现报送断档、质量下降。对这些问题,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加以改进。

二、切实加强调研类信息报送

各地司法局和厅主要业务处室(单位)结合调研部门年度调研计划,围绕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厅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调研类信息报送工作。调研类信息要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着力点,按照“十四五”开局之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实际工作中需要上级关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体现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水平的高质量调研类信息。(建议报送调研类信息清单,见附件1

三、认真改进重点动态信息报送

以下信息是动态类信息报送重点:

(一)贯彻执行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情况,包括具体落实措施,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应对解决的新思路、新建议等。

(二)办理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情况;本级领导同志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考、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及贯彻落实的情况。

(三)工作开展中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预警性的情况和问题;关于司法行政的重大社情民意。

(四)各类事故、突发事件、疫情及有关后续处理情况。

(五)趋向性、动态性及其他综合性信息。

四、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确保信息时效。凡是需要省厅党委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上报。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报送,并要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吸取教训、开展工作的情况。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送。召开的会议等动态类信息要当天报送。

()确保信息真实。报送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实在准确;严格信息编报程序,确保信息文题相符、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表述规范;加大综合类信息报送力度,强化信息调研,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可行管用,为领导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确保信息完整。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坚持点面结合,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保证信息完整性;要坚持既报喜又报忧,不能将问题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四)确保信息精炼。加强信息提炼和挖掘,善于总结特色和亮点,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精简信息篇幅,原则上动态类信息控制在800字以内,以反映开创性工作措施为主,减少会议类信息占比;调研信息控制在3000字左右,做到选题贴近中心工作,观点富有新意,内容具体翔实,多用数据和事例说话。

五、不断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一)统一报送渠道。各地、各单位非密信息统一通过厅门户网站后台报送(报送网址、账号等前期已发),省厅由办公室政务信息编辑(司法行政简报和厅门户网站)、政治(警务)部组培处外宣编辑、指挥中心要情编辑共享、处理;涉密及敏感信息通过机要交通渠道报送。

(二)加强信息审核。上报政务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敏感、重要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再上报(厅机关信息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注明起草人和审核签发人,确保信息质量。

(三)实行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省厅每两个月对各地、各有关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厅简报、厅门户网站、厅微信公众号、厅司法要情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担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把信息工作切实抓在手上,经常性具体指导。要紧贴上级信息需求,整合本地、本单位信息资源,加强综合研判,抓好信息服务决策的督导落实。

(二)保证力量。各地、各单位要指定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同志任信息工作联络员。信息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2)请于35日前报送厅办公室。

(三)拓宽渠道。要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活动的工作机制,扩大信息来源,使点、线、面紧密结合,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省厅将择优以简报形式印发,供各地、各单位交流学习,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厅微信公众号、《法治湖北》杂志等平台上进行宣传,并以司法要情为载体向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信息部门推送。

联系人:毛金宇

联系电话:027-87238521


附件:1.建议报送调研类信息清单

      2.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联络员名单(略)

湖北省司法厅

2021225


附件1

建议报送调研类信息清单

1.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承办处室:厅法治督察处

2.围绕推进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承办处室:厅行政复议处

3.落实《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打造高效便民、便企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树立湖北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等。

承办处室:厅公共法律服务处

4.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

承办处室: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5.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律师队伍建设

承办单位:省律师协会

各地司法局和其他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司法部和省厅年度工作要点,拟定报送调研类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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