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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2-07-18 18:25 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66号)及有关规定要求,为认真做好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723日下午14:3017:30

(二)面试地点:湖北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四楼大数据中心(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33号省公安厅西院院内);集合地点:湖北公安厅西院大门口(北门)。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共设3道试题,每道题答题时间5分钟,共15钟,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主要测评考生的价值观、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等。

四、面试评分及合格分数控制线

(一)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五、面试程序

(一)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入围封闭管理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字确认,监督员现场宣读面试纪律

(二)主考官、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共同查验面试题本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当场拆封;

(三)引导员按照面试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四)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

(五)每道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六)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记分员、核分员按要求统分、核分;主考官现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采用隔位报分的方式,考生交替返场听分并现场签字确认。

(七)面试结束后,主考官负责在评分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八)面试全程摄像。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地点,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有效证件,面试当天13:30在指定地点集合,开考前3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面试。

(二)考生在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考前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组联系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联系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实地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弃权或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27-67128205

湖北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

2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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