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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

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

2020-01-14 09:35 省公安厅办公室

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2019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81号,邮编:430070,电话:027-67122038,邮箱:gatysq@hub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公开意识,建立健全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力推进“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加强四项工作:一是领导率先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保军运”实践活动,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同志接受“人民公安报”专访,并以《党建促队建 强化决战决胜政治保证》为题头版刊发署名文章。同时,推出“对话公安局长”在线访谈系列节目,生动展现了湖北公安打击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一心为民的鱼水深情。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堵点问题,先后发布防范电信诈骗、“放管服”改革、儿童暑期防溺水、“长江大保护”等问卷调查4次,“湖北省公安厅公众互动回应情况公示”4期,制作发布22期贯穿全年的湖北公安“二十四节气”原创海报,加强与网友在线互动。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之相关规定,设置并公开省公安厅的机关职能、计划规划、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和公务员招考以及录用结果等栏目和信息,确保“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二)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三全”(即全体系贯通、全业务支撑、全流程闭环)的建设思路,经过三个月的攻坚克难,“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于20191011日正式上线运行(http://wsgaj.chutianyun.gov.cn/,微信公众号、pc端同步上线),首批推出指挥中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治安、内保、网安、交警、出入境、监管、禁毒、法制、机场公安等11大业务警种435项政务服务;提供各类便民查询18项、特色应用15项、行政服务事项402项;可全程网上办理232项,通过预约预审只跑一次办理119项。截至目前,平台关注访问量达48.6万余人(次),用户注册量41.6万余人。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新《条例》修订颁布以来,省公安厅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多措并举、成效明显。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和要求,迅速制定下发《省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是更新发布《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改造升级“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重新修订15种《湖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模板;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湖北省公安厅发文稿纸》,将“公开属性”列为制发公文要素之一,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坚持传统媒体、新媒体齐发力,2019年先后开通大鱼号、新华号、央视频、快手短视频等平台,全年发布信息1万余条(其中,网站4064条、微博4732条、微信1288条、政策解读信息9条、规范性文件19份),微博粉丝达633余万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112

19

1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7

-1

2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40

0

4747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06

0

446776

行政强制

11

0

276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2

2232.904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共收到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66件,信函申请19件;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3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6件、不予处理8件、其他处理16件,无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4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6


0

0

0

0

0

(七)总计

85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2件,其中,维持11件,纠正1件;行政诉讼4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复议后起诉2件),均为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

0

0

12

2

0

0

0

2

2

0

0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在持续推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新《条例》、信息化建设、主动公开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解读回应需加强、公开力度待深化、用户体验不够好、平台宣传需提升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民意引领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提高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对于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式、全方位解读;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权威作用,确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建立健全畅通渠道,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警种主动性,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提升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工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优化功能。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以“好用易用、体验优先”为主导,持续攻坚、再加力度,进一步完善、优化、拓展平台功能,不断提高平台访问量、注册量和办件量。

(四)进一步掀起宣传攻势。通过开展平台“三进”(即进社区、高校和地铁)、依托第三方平台“电影下乡”和拍摄专题片等活动,在充分发动民警(辅警)深入各条战线,充分利用公安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充分借力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协同推广、深入宣传,持续吸引社会公众关注,努力将平台打造成为“湖北公安”的品牌和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19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8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32件,共计70件。截至1231日,均按要求办理完毕,实现了“三个100%”(即答复率100%、见面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省公安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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